工伤医疗基本规定
治疗期限
门诊登记治疗期限最长7天,不得跨自然年度,为排除节假日的影响,开始日期可以按经办日期前移5天
住院登记治疗期限最长30天;住院延期只能办理一次,延期最长30天
一次就医登记期限内的工伤治疗,视为一次治疗,不同就医登记的治疗期限不重叠
不能就医基本情形
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(欠费)
工伤人员停止参保
工伤人员就医时已与工伤发生时所属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
根据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,工伤就医登记当月和上月不纳入欠费判断,缴费到账时间以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,如将来征缴方式发生变化,再另行相应调整。
工伤就医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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