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感冒了怎么办?
怀孕感冒了怎么办?
非常时期,就算普通的感冒,也会让人惴惴不安。但随着气温下降,感冒的人群也随之多了起来。感冒是人们对呼吸道病毒感染的俗称,而妊娠期妇女作为呼吸道病毒感染的易感人群,往往因用药局限性而致临床症状较非妊娠患者严重。“怀孕感冒了怎么办?”针对患者提到的这个问题,现作以下总结:
1、妊娠早期合并呼吸道病毒感染
妊娠早期是胎盘形成和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的关键时期,此期若感染呼吸道传染病病毒,可造成多种先天性缺陷症状或流产,因此,此期病毒感染最为危险,且感染的越早,对胎儿的危害越大。
一般认为在妊娠前3个月应避免服用任何药物,但特殊情况需要用药,只要药物对母亲的益处多于对胎儿的危险,也是可以考虑药物治疗的。
针对一般的病毒感染,如普通感冒,若患者不发烧,或者发烧时体温不超过38℃且临床症状轻微,可以对症处理,多饮温开水,充分休息,也可适当用些中药,一般很快自愈。如果有咳嗽等症状,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相对安全且对胎儿无影响的药物。若发烧39℃以上,有咳嗽、头痛等症状,除应采取上述治疗外,还应防止合并细菌感染,适当应用抗病毒和抗菌药物。
对于特异性病毒感染,尤其是感染新冠病毒、甲型H1N1流感病毒,患者临床症状严重,传染性强,病情进展迅速,一旦感染无论孕周大小,均应尽早开始抗病毒等综合治疗,病愈后可根据患者的意愿决定是否终止妊娠,如使用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后,则应考虑放弃胎儿。
2、妊娠中期合并呼吸道病毒感染
妊娠中期是胎儿生长发育的重要时期,全身各器官包括生理发育的性器官和知觉上的味、触觉都在此期发育完全,但尚未成熟。
此期对于一般呼吸道病毒感染的患者,临床处理基本等同于妊娠早期患者。此期如果感染新冠病毒、甲型H1N1流感病毒患者,由于妊娠期呼吸循环系统特殊的生理状态,使病情进展急骤,在抗病毒等综合治疗后病情稳定,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妊娠;若病情较重,为避免病情进一步发展,应及时终止妊娠。
3、妊娠晚期合并呼吸道病毒感染
妊娠晚期是胎儿生长快速的时期,胎儿全身各器官发育接近成熟或成熟,也是妊娠并发症易发生或加重的时期。
各种病毒对胎儿的影响较小,患者若病情较轻,经积极治疗后病情稳定,可根据患者的孕周及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继续妊娠,尽量减少医源性早产,但应严密监测胎儿宫内生长发育、羊水及胎心情况,提高新生儿存活率,如发现异常,应及时处理或根据患者意愿终止妊娠。若病情较重,在治疗的同时是否终止妊娠及终止妊娠的时机需根据孕妇全身状况、孕周大小及新生儿存活力来综合判断。一般认为病情较重患者因内科合并症影响心肺功能,继续妊娠对母胎不利,应尽早终止妊娠,尤其是妊娠晚期患者。对于病情危重的患者,应及时正确使用机械通气支持及适时终止妊娠,对肺部损害较严重,或有合并症者,不论孕周大小,必须尽早终止妊娠,减轻全身各个脏器的负担,改善病情。
4、妊娠期合并呼吸道病毒感染的预防
呼吸道传染病病毒主要通过空气、飞沫传播,也可通过密切生活接触传播,妊娠期妇女是各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危人群,其发病具有起病急、进展快、并发症多、病死率高的特点,妊娠期一旦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,应根据不同妊娠时期选择不同的处理措施。此外,孕期还应注意防护,尤其现在新冠病毒肆虐,预防显得尤为重要。出门戴口罩,勤洗手,少聚集,加强环境及个人卫生,只要科学认识这些疾病的发病和传播特点,采取有效的措施,呼吸道传染病是完全可以被预防和控制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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